我國的專利可以分為三種類型,那么這三種專利包括什么呢,又是什么呢,和東創(chuàng)網小編一起看看吧~
一、發(fā)明專利
發(fā)明專利指前所未有、獨創(chuàng)、新穎和實用的專利技術或方法;其在三種專利類型中技術含量及價值是最高的,因此發(fā)明專利保護期為20年,保護期最長。
發(fā)明專利包括產品專利和方法專利兩大類。 1、產品發(fā)明
產品發(fā)明,是指用發(fā)明人所提供的解決特定問題的技術方案直接生產的產品,如電燈、電話、機器、設備、儀器儀表、新的合金物質等發(fā)明。沒有經過人力的加工、屬于自然狀態(tài)的物質不是產品發(fā)明,如天然寶石、礦物質等。產品發(fā)明取得專利權后,稱為產品專利,產品專利只保護產品本身,不保護該產品的制造方法。
2、方法發(fā)明
方法發(fā)明,是指為制造產品或者解決某個技術問題而創(chuàng)造的操作方法和技術過程。此處的“方法”,可以是化學方法、機械方法、通訊方法以及工藝規(guī)定的順序所描述的方法。比如造紙方法、煉鋼方法、印刷方法、通訊方法等。方法發(fā)明取得專利權后,稱為方法專利。
我國專利法規(guī)定,方法專利的保護延及到進口或者在我國境內使用或者銷售的用該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這意味著未經方法發(fā)明專利權人的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銷售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二、實用新型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保護期10年。產品的形狀是指產品所具有的、可以從外部觀察到的確定的空間形狀。對產品形狀所提出的技術方案可以是對產品的三維形態(tài)的空間外形所提出的技術方案,例如對凸輪形狀、刀具形狀做出的改進。
產品的構造是指產品的各個組成部分的安排、組織和相互關系。產品的構造可以是機械構造,也可以是線路構造。機械構造是指構成產品的零部件的相對位置關系、聯接關系和必要的機械配合關系等,線路構造是指構成產品的元器件之間的確定的連接關系。
實用新型按照產品的不同可以分為兩種: 1、機械產品,由不同形狀、結構的部件按照各式各樣的連接方式組合而成,能夠實現一定的功能;
2、模塊產品,主要指的是電學或者信息類的東西,不同功能的電子元件模塊按照一定的邏輯順序連接起來,實現一定的功能。其實理論上來講,電子元件模塊的連接似乎不應該叫做具有形狀和結構,好像不應該是實用新型的授權對象。但是現實中,電子元件模塊按照一定的順序用線路連接起來形成的產品是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
三、外觀設計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yè)上應用的新設計,保護期限是15年。外觀設計是指工業(yè)品的外觀設計,也就是工業(yè)品的式樣。我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中規(guī)定:“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yè)應用的新設計。
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這一規(guī)定表明,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體現該產品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為基本依據。
需要說明的是,外觀設計專利權所保護的“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范圍,應當是同類產品的范圍;不是同類產品,即使外觀設計相同,也不能認為是侵犯了專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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